第一宗:看不見的苜蓿草
類型:借種植、養(yǎng)殖、項目開發(fā)、莊園開發(fā)、生態(tài)環(huán)保投資等名義進行非法集資
涉案公司:哈爾濱豐田生態(tài)農業(yè)科技開發(fā)有限公司
2005年6月注冊公司,8 月豐田生態(tài)公司在石家莊市區(qū)、井陘礦區(qū)等地虛假宣傳聯(lián)合種植苜蓿草,通過該公司眾多業(yè)務代理人與群眾簽訂苜蓿草聯(lián)合種植合同書進行集資活動。
承諾集資半年可獲得33%的利息回報,集資三個月得利息20%。截至2006年4月17日,豐田生態(tài)公司共非法集資達9800 余萬元,參與集資群眾達數千人。席某某于2006年3月攜款潛逃,致使3000余萬元群眾集資款無法返還。
企查查顯示,該公司已被吊銷。
第二宗:娛樂寶愚人
類型:以發(fā)行或變相發(fā)行股票、債券、彩票、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、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
涉案公司:京金聯(lián)網絡服務有限公司
2014年6月以來,王燦等人利用京金聯(lián)武漢網絡服務有限公司及關聯(lián)公司,以高額回報為誘餌,借“國資”背書,以借款項目和基金為名非法吸收公眾資金。
把它推向大熒幕的是娛樂寶,以京金聯(lián)作為承銷平臺,推出以影視、演義娛樂節(jié)目的策劃、制作為投資標的物的定向委托投資服務,并將其包裝成了理財產品。金京聯(lián)還曾借《大鬧天竺》的勢虛假投資,忽悠投資者進場,最后血本無歸。
第三宗:藝術品的增值泡沫
類型:通過認領股份、入股分紅進行非法集資
涉案公司:武漢臻紀文化傳播公司
鼓吹藝術品的增值潛力大,打著購買后委托公司銷售分紅、第三方公司團購增值等幌子,以支付“預付定金”方式定期分紅、到期回購返本等高額回報為誘餌向社會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。
第四宗:養(yǎng)老院“神話”
類型:利用各類涉農互助合作組織,養(yǎng)老機構,民辦院校等非法集資
涉案公司:無錫快樂家園生物科技有限公司
養(yǎng)老的風口驅動,該公司以“建設養(yǎng)老院、提供養(yǎng)老服務”等噱頭騙取老年人投資。不斷舉辦各種酒會、推介會、并發(fā)放傳單,忽悠欺騙老年人上當,謊稱投資公司的老年項目有16%-28%高額利率回報。
還向老人們承諾,可以先辦理快樂家園VIP卡,將來在建成的養(yǎng)老院里享受服務時可以打折。該項目最終導致90余名被害者損失人民幣共計200余萬元。
公司已被吊銷。
第五宗:小積分,悄悄改變生活
類型:以商品銷售與返租、回購與轉讓、發(fā)展會員、商家聯(lián)盟與“快速積分法”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
涉案公司:廣東云聯(lián)惠網絡科技有限公司
依托該公司“云聯(lián)商城”,以“消費全返”等為幌子,采取拉人頭、交納會費、積分返利等方式引誘人員加入,騙取財物,傳達“悄悄改變生活”的理念。只要自己算一下,這個運作鏈條也是要崩呀。
第六宗:地下錢莊的陷阱
類型:利用民間“會”“社”等組織或者地下錢莊進行非法集資
2003年,洗錢黑手錢子程在加拿大注冊了特快匯款公司,并相繼在阿聯(lián)酋、香港等地設立了相應的特快匯款公司。其在揚州設立地下錢莊,在境內、外設點,從事非法跨境匯兌活動,涉案人員分布在全國22個省市自治區(qū),涉及363個賬戶,日均交易額460萬元人民幣,每筆匯款5分鐘內完成,5年做大,涉案金額高達85億余元人民幣。
第七宗:未來世界首富的傳教
類型:利用“虛擬”產品,如“電子商鋪”“電子百貨”投資委托經營、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
5000一枚,1年后市值400萬,巴菲特都不敢這么講。潛逃境外4年多的“未來世界首富”宋密秋終被緝捕回國,“五行幣”的升值念想終破滅。
經查,2012年以來,宋密秋等人長期在境內外從事傳銷犯罪活動,先后推出“云數貿聯(lián)盟”、“中國國際建業(yè)聯(lián)盟”、“云訊通”等十余個傳銷平臺,假借“愛國、慈善、扶貧”的旗號,以銷售“原始股”“虛擬貨幣”等為名,以動態(tài)、靜態(tài)收益為誘餌,采取“拉人頭”方式不斷發(fā)展人員加入,涉嫌組織、領導傳銷活動犯罪。
第八宗:空手套白狼
類型:對物業(yè)、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,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非法集資
涉案公司:湖南三館房地產開發(fā)集團有限公司
一分錢不掏就做工程,拉群眾做墊背。2003年11月到2008年8月,曾成杰先后使用了參與“三館項目”、三館物業(yè)認購、吉首商貿大世界房屋認購等集資形式向社會集資。
個人沒有投入任何資金,公司的成立、運作和“三館項目”全部利用貸款和非法集資資金來進行。集資利率從年息20%(月息1.67%)逐步提高到月息10%,即年息120%。2008年9月,不計后果的高利率和高獎勵直接導致資金鏈斷裂,曾成杰因無法向集資戶兌現承諾而公告停止還本付息,更引發(fā)了群體性事件和自焚惡性事件。
第九宗:人云亦云的高科技
類型:以技術創(chuàng)新、高技術名義進行非法傳銷
涉案公司:北京鴻蒙網科技有限公司
2008年8月,鴻蒙公司云計算應用網絡平臺(鴻蒙網)開始上線運行。公司設置了以傳統(tǒng)的區(qū)域代理和分級管理云平臺為核心的運營管理模式(WEC模式運營系統(tǒng))。鼓吹高科技,2011年12月公司在全國范圍內共計建立各級區(qū)域代理(服務)商近5000家,收取區(qū)域代理(服務)商保證金(預存款)總計2000余萬元!非法傳銷導致眾多代理商損失巨大。
第十宗:“黃”粱一夢醒來遲
類型:利用“電子黃金投資”形式進行非法集資
拉人頭“炒黃金”。操控“電子黃金”投資游戲的,實際是所謂的美國電子黃金投資集團,該集團以互聯(lián)網為平臺,虛擬“電子黃金”幣,吸收會員,發(fā)展下線,以9個月為一個投資周期,每天向會員支付高額收益,對發(fā)展下線會員的投資者發(fā)放獎金。據統(tǒng)計,集資活動波及四川、江蘇、廣東、河南等17個省市,在全國共發(fā)展會員4萬余名,吸納會員資金近2億元人民幣。
從這10種騙局里,可以總結出非法集資的共性——以高額的回報為誘餌。